调剂到调入部门使用,办理资产使用部门的变更登记。上述调动所涉及部门的资产理管员应对调入调出固定资产进行检查登记,保证固定资产的完整性。
非经营性固定资产的出租,统一由综合办公室对外办理手续。出租的固定资产必须报经公司领导批准,并办理正式出租协议后,方可租出。归还时,由综合办公室和公司原使用部门进行清点,撤销原租赁合同。经营性固定资产的出租,由公司有关职能部门负责。
离职人员在办理离职手续时,所使用的各类固定资产一律退还。离职人员所在部门的资产管理员应负责检查退还固定资产及其配件、相关资料是否完整,如有遗失、人为损坏或配置配件缺失,离职人员应负责赔偿。若离职人员未退还所有的固定资产,就办理了离职手续,其责任由离职人员所在部门的直接领导承担。
综合办公室应定期与财务部进行账目核对,保证账物相符。如出现不符时,应编制差异表,注明差异原因。
第五章固定资产报废和处置第十八条报废申请固定资产报废,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申请报废的固定资产已超过其使用年限,且不能继续使用;2、因自然和人为的原因,使固定资产受到毁损和丢失,且无法弥补和修复以便继续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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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由于历史原因,申请报废的固定资产存在重大质量问题,性能低劣且无法修复的;
4、因工艺设置改变和技术进步而遭淘汰,需要更新换代的;5、申请报废的固定资产,虽未超过使用年限,但其实际工作量超过其产品设计工作量,且继续使用易发生危险的。第十九条权限固定资产报废审批权限:1、固定资产报废,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单》,经综合办公室、财务部会签后,由公司主要领导审批。2、固定资产报废审批按现行财务制度办理。第二十条报废程序固定资产报废程序:1、固定资产的报废,需由申请报废的部门完整填写一式三联的报废单,注明报废原因,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确认签字。2、固定资产报废单应交综合办公室和财务部会签,报公司领导审批;并按权限上报商贸集团审批。3、固定资产报废单,应分别交综合办公室、财务部留存。综合办公室应在固定资产管理台账和卡片上盖作废章,以示注销,财务部根据固定资产报废单,办理资产报废账务处理。4、报废固定资产,应按审批要求及时处理,报废所得残值收入应交财务部作账务处理。第二十一条报废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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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固定资产报废处置:1、凡已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均由综合办公室收回处置。固定资产处置,一般采用有偿调拨或者出售两种方式,必须严格履行审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