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器名称,以便管控和紧急情况关闭电器或切断电源确保安全。第十七条工程部和办公室要加强餐厅厨房日常用电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分管副主任具体负责餐厅厨房用电安全的每月定期巡查、抽查和设备维护保障工作,参与该项工作考核。同时负责用电安全操作业务培训。第十八条企业分管餐厅经营管理的副总经理负责对分管区域所在餐厅厨房平时的用电安全管理督导检查。餐厅经理是所属餐厅厨房用电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第十九条企业分管后勤保障的副总经理负责组织企业相关部门对所属餐厅厨房用电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巡查、抽查和互查考核工作,并将结果反馈餐厅分管副总经理和餐厅经理;对检查存在重大隐患和存在问题未按期整改的将及时通报企业总经理。第二十条本规定自2016年5月9日总经理批准公布之日起执行,此前相关安全用电管理规章制度与本规定相抵触的部分一律以本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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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此页无正文
2016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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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五、煤气房安全管理制度
修订一、储气间安全管理规定
1储气间(下称:煤气房)应设立醒目的严禁烟火的警戒牌,并保持完好。2操作人员应经过严格的操作培训,熟练掌握管道液化气操作规程。3煤气房内应配备8Kg干粉灭火器2只,并在有效期内,做好检查记录,保持良好可靠,灭火剂充满。4禁止穿带钉鞋或带火种进入煤气房房室内禁止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5操作人员禁止穿戴易产生静电衣物。6操作时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7严防液化气外漏,一旦发现气化炉运行或燃气设施异常、燃气泄漏、意外停气或气化炉不加热时,应在安全的地方切断电源、立即关闭阀门、开窗通风,严禁动用明火、启闭电器开关等,应及时向燃气供应单位报修同时报告工程部,严禁在漏气现场打电话报警。8煤气房内及周边区域应杜绝明火、电火花及静电火花的产生。9煤气房内的通风口应保持畅通,确保良好的通风条件。10严禁使用超量灌装的液化气钢瓶,在操作过程中应严防液化气(倒灌)现象发生。11严禁液化气钢瓶受到强太阳光的照射,严禁液化气钢瓶靠近热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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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2更换液化气钢瓶或气化炉残液时应先开启防爆轴流风机,及时抽排释放到室内的残气,排残液必须由专业人员操作。13办公室安全主管责任人监督相关单位或专业人员每学期不少于1次定期检查可燃气体报警仪和每季度不少于2次捡漏检查,确保完好可靠并做好记录。14煤气房的气化炉(含炉配器件)、管线、调压阀、液化气钢瓶应由供气方专业人员进行维修保养,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