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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认识社会建设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意义?
根据教材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共正义,努力是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然而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涉及面广,内涵丰富,基本要求是:积极解决好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和社会管理等直接关系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现实利益的问题。因此要做到下面六个方面:一、优化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二、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三、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四、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五、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六、完善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安定团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中之重。从惠及全民的角度审视,我们确实有许多不容忽视的民生问题没有解决好。教育是民生之基,就业是民生之本,分配是民生之源,社保是民生之依,医疗是民生之急,稳定是民生之盾,这六大问题都是民生的基本问题。解决民生问题是一个不断发展的动态过程,旧的矛盾解决了,新的矛盾又会产生。必须充分认清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充分考虑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各方面承受能力,坚持循序渐进,逐步解决好民生问题。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体现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的发展必须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缺一不可,统筹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统筹改革发展进程中的各种利益关系,促进现代化建设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的相互协调。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建设,推动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这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一定要抓紧抓好。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体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要以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就是要扩大公共服务,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就是要理顺分配关系,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处理好公平和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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