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荐综合材料》应能反映申报者的专业水平、能力和业绩以及综合方面的情况(要重点突出在助工期间承担的项目,以及在项目中的角色、作用和成绩)。《自荐综合材料》请(正反打印)打印15份,分别装订成册(同时报电子版本)。格式见附件一,具体打印格式要求见附件二。3、主审论文一式二份,并著名“主审论文”字样。须有本人
签名及撰写日期并打印(正反打印),格式要求见附件二。其他论文一式一份。
发表论文还需提交以下内容的复印件:(1)刊登的论文内容;(2)期刊封面、目录,主办、主管单位,统一刊号或准印证号,并加盖单位图章。注意:为确保申报者送审论文的质量,申报者可请所在单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专家(相关专业)或所在行业协会高级专家对送审论文内容、格式进行指导把关。4、各类证书及证明材料(请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申报者应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⑴身份证或居住证及居住证副联延续证明⑵学历、学位证书⑶助理工程师聘任材料⑷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⑸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
f⑹公需科目培训单科合格证书⑺获奖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⑻制证信息表(同时报电子版本)⑼花名册(同时报电子版本)⑽其他:中评委办公室如对申报材料有疑问,可要求申报人
进一步提供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㈡对申报者所在单位的要求1、单位应对申报者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所填写内容和各类证书、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并在申报表的第9页“业绩、论文、论著等情况的核实意见”栏内对申报者作为评审的各项主要业绩方面明确写上核实意见;对“学历、经历等情况核实意见”栏内请按实填写,并盖章;未写入核实的其他内容在评审时不能作为主要业绩对待。2、对申报者提供的各类证书及证明材料逐一核实后,在复印件上注明“经与原件核对无误”字样和复印时间,并加盖人事部门印章,原件归还本人。3、提供申报者近三年(2012年2014年)《工程技术人员
年度考核表》。
4、《单位考核评价意见表》十五份(附件五),请装订在《自荐综合材料》前面。5、评审材料袋(竖式有搭扣的档案袋)上请贴“材料清单”(附件四),并注明申报评审的中评委及学科组。6、《申报工程师对象花名册》(附件三)1份,同时报电子版本。四、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地点及费用
(一)报送材料时间
f2015年7月20日(星期一)7月31日(星期五)上午9:00时~下午16时00分。对截止日未按要求完成提交,不纳入今
年评审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