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研发中心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文件编号
CDYFHRBF032015
HSE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15年6月1日
文件类型
规章制度
中化化肥成都研发中心办公室安全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用电安全管理第三章防火检查、巡查第四章防盗安全管理第五章防诈骗第六章地震应急第七章附则
制度范本精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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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化化肥有限公司成都研发中心(以下简称研发中心)办公区域的安全管理,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保障研发中心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本着“预防为主,杜绝隐患”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研发中心在职员工、中化化肥或其他中化系统内单位外派、轮岗、交流至研发中心的。
第二章用电安全管理
第三条办公区的照明灯、空调、电脑、打印机等设备不用时随手关闭;离开办公室时要关好所有电器开关;下班后要关闭所有用电设备,并关好门窗。
第四条办公区要根据光照度的变化和实际需要开关照明灯,白天一般不准开灯办公(特殊雨雪天气除外),不用时随手关灯,人少时关闭部分照明灯。
第五条员工使用各类电器时,应遵守相关的操作程序和要求,禁止违规操作,以保障用电安全;凡因使用不当、违规操作、乱用电器设备等,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设备损坏等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第六条办公区内各电器设施若出现异常现象,或嗅到电线胶皮糊味,必须立即切断电源、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领导,安排电工人员解决,严禁自行处置。
第七条员工下班时应切断办公设施设备的电源,杜绝用电器处于待机状态。
第三章防火检查、巡查
第八条各部门负责人应对部门人员进行日常性的防火安全教育,切实做好办公室内的防火安全防范工作。
制度范本精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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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办公室内严禁使用电炉子、热得快等高热功率设备。第十条办公室内严禁使用明火,不得在垃圾篓等处焚烧废纸,严禁吸烟。第十一条办公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第十二条不得在办公室及楼道内堆放物品。第十三条书本、纸张等易燃物要与电脑等电器设备、电源线、电源插座保持10厘米以上安全距离,严禁与电器设备混放。第十四条最后离开的人员要检查室内用电情况,确认电器设备停用并符合安全要求方可离开。
第十五条防火检查每季度第一周组织开展一次,防火巡查每日下班前进行。
第十六条防火巡查、检查均应填写巡查、检查记录,由兼职安全管理员签字确认。
第四章防盗安全管理第十七条员工必须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闯入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