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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区的旗(县、区)为基本单位的,区域之间或同一行政区域之内校际之间教育的发展还存在很大的差距,特别是城乡之间,城市内的中心城区和城市的边缘地区间学校的发展是极不平衡的。新义务教育法规定,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公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均衡配置本行政区域内学校的师资力量,加强对薄弱学校的建设。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孩子的未来就是父母的希望,望子成龙的家长们都愿意付出一切代价给孩子进行教育投资。虽然说小学和初中阶段为义务教育,但为了能让孩子进一所好一些的学校,以便将来考上理想的大学,家长们各出奇招,有的化费很多的钱把孩子“买”进好学校,有的干脆学“孟母三迁”把家安在重点学校的旁边,按照地段生的条件就地入学。自1993年以来,大中城市的“择校”潮一浪高过一浪。愈演愈烈的择校潮甚至培育了一个很不规范的“地下教育市场”,从而对义务教育阶段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产生了冲击,甚至被人称为义务教育的虚无化。
二、“择校”现象出现的原因。
择校现象的出现不是偶然的,它的产生有教育部门和政府部门的原因,也有家庭和社会方面的原因,从表面上看它是在教育改革和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矛盾,而实质上它是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诸多矛盾在教育工作中的综合反映。
1、从家长的角度来看。
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把需要中心转移到精神生活中来,于是人们对教育的期望越来越高,家长“望子成龙”的心理越来越热切。他们更倾向于选择教育质量好的学校,甚至许多工薪阶层的家长不惜“高价”换取对子女“高质量的教育”。现代社会人与人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父母和孩子对高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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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量教育需求不断增长,每位家长都希望子女通过接受高质量的教育,日后能在社会竞争中处于有利的境地。
2、从学校的角度来看。
(1)、教育资源配置不合理。由于历史的原因,一些地方对教育资源的配置存在着严重的不合理现象。这主要表现在一些原来办学条件较好的中小学校总能得到“特殊关照”,而那些原本办学条件较差、地理位置偏僻的学校则处于“饥饿”状态。长此以往,就使得基础好的学校越来越好,基础条件差的学校越来越薄弱。在这种情况下,许多办学条件较差却又长期得不到改善的中小学校,其师资的配备和每年招生计划的落实都不能如愿,学生纷纷择校离去,教师也不安心于工作,从而造成了教育质量的严重“滑坡”。2000年教育部办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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