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与哲学》原理与方法论归纳整理(精华版)
一、辩证唯物主义
第一部分:辩证的唯物论(物质、意识、规律)一、物质和意识辩证关系
1.物质决定意识,要求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使主观与客观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2.意识具有能动作用,意识活动具有目的性和计划性,主动创造性和自觉选择性;意识对改造客观世界具有指导作用,正确的意识能够促进客观事物的发展,错误的意识则会阻碍客观事物的发展;意识对于人体生理活动具有调节和控制作用。要求我们重视意识的作用,重视精神的力量,自觉树立正确的意识,克服错误的意识。二、客观规律性和主观能动性辩证关系
(规律是指事物运动过程中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1.规律是客观的普遍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它既不能被创造,也不能被消灭。要求必须遵循规律,按客观规律办事,一旦违背客观规律,人们就会受到规律的惩罚。2.人在客观规律面前并不是无能为力的,人可以发挥主观能动性,在认识和把握规律的基础上,根据规律发生作用的条件和形式利用规律,改造客观世界,造福于人类。3.想问题、办事情,既要尊重客观规律,按规律办事,又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把尊重客观规律和发挥主观能动性有机地结合起来。
第二部分: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实践、认识、真理)一、实践具有客观物质性、主观能动性、社会历史性。二、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实践是认识的唯一来源,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实践是认识的目的和归宿。三、认识具有反复性、无限性和上升性,真理具有客观性、条件性和具体性,追求真理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要求我们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实践中认识和发现真理,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真理。四、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
1.实践决定认识:实践是认识的唯一来源,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实践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唯一标准,实践是认识的目的和归宿。
2.认识对实践具有反作用。第三部分:唯物辩证法
Ⅰ唯物辩证法的联系观(世界是普遍联系的)一、联系的普遍性
联系具有普遍性,要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二、联系的客观性
1.联系是客观的,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自在事物和人为事物的联系都是客观的)
2.要从事物固有的联系中把握事物,切忌主观随意性。联系是客观的,并不意味着人对事物的联系无能为力,人们可以根据事物固有的联系,改变事物的状态,调整原有的联系,建立新的联系。三、联系的多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