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东关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
第一部分规划文本
第一部分规划文本
第一章总则
为了指导扬州东关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与发展,促进历史街区的城市建设与社会文化协调发展,在保护的基础上统筹安排各项建设工程,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保持东关历史文化街区的社会经济活力,特编制扬州东关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国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为指导,按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颁布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要求》及《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制定,符合有关标准技术规范要求。
11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2年)(3)《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08年)(4)《江苏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条例》(2002年)(5)《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第146号)(6)《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9号)(7)《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要求》建设部、国家文物局(1994)533号文(8)《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GB503572005)(9)《江苏省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导则》(2008年)(10)《扬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11)《扬州市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大纲》(2002)
12规划范围
121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北至盐阜路,南到文昌路,西临国庆路,东至泰州路,规划总用地面积为7754公顷。122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是东关街两侧文保单位、传统风貌建筑较为集中,空间格局
保存完好,需要严格控制的区域,用地面积为3247公顷。
13规划原则
131保护的原则保护历史真实载体的原则对规划范围内的文物古迹、街巷格局和传统风貌进行保护、维修和修缮;整理、挖掘和保护本地区非物质性遗产;保护和延续维持规划区的居民生活、传统商业和手工业。保护历史环境的原则对文物古迹、传统风貌建筑及各种历史要素,研究鉴别予以保护;对新建建筑在对本土建筑文化严谨调查的基础上进行规划设计。保护历史真实共存性的原则对规划范围内不同时期和风格的历史遗存和景观,根据其价值大小同样重视与保护。132发展的原则推动地区复兴的历史街区:功能提升原则对本地区的功能定位需要满足经济振兴的需求,从而实现地区的功能提升。迈向持续发展的历史街区:可持续发展原则对本地区的功能定位在营造现代生活系统的同时,应当充分延续地方性的历史文化传统。追求社会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