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无策,不知道依法该怎么办;有的在调解民事纠纷、
f处理村级社会事务时,涉及法律宣讲不到位,导致民事纠纷扩大和无序上访事件时有发生。
3、农村普法宣传手段和形式简单落后,亟待突破创新。除了进村入户散发些法律宣传品或是上集市设个法律咨询台之外,就是搞宣传栏、标语进行普法宣传,传统形式多而创新形式少;传统普法“被动式”的教育由于成本高,加上组织难已不受组织者和农民的欢迎;从调查情况看,大多数农民获取的法律知识主要来源于电视、网络等媒体,如《焦点访谈》、《今日说法》等法律新闻类节目,从其它方式获取法律知识的途径很少;大多数村(居)法制宣传阵地建设薄弱,正常开展法制教育活动不多。
4、普法工作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农民群众的需求。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各种新型矛盾逐渐产生,农民对学法用法有新需求,如在信访维稳工作中,面对个别“上访户”的诉求,法律宣传的技巧显得极为重要,这对乡镇农村普法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农民经济意识的不断增强,农村多数青壮年外出打工或在企业就业,留守在家的主要是“老弱病妇小”,他们法律知识接受能力差,自我依法保护意识不强,导致普法教育组织难,时间落实难;加上镇流动人口多,组织松散,都增加了普法的难度。
5、农村普法经费没有保障,制约工作开展。乡镇无专项普法经费,宣传活动经费要临时筹集,列支主要依附综治
f经费报销,数量少、效果差,完全不能保障普法工作的正常需要;村(居)普法,没有经费,落实起来难,自然什么事也办不成。
三、工作建议和对策针对农村普法调研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乡镇农村普法实际,现提出如下工作建议和对策:1、进一步更新农村普法观念,纠正基层干部群众对普法思想认识的偏差。党委、政府各级领导要从群众需要出发开展普法工作,真正把服务农民、提高农民法律素质、切实维护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农村普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逐步培养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价值的尊重和法律知识的追求,引导基层干部依法决策、按章办事;引导群众遵纪守法、依法维权和依法参与村民自治;要把普法与依法解决农民的实际法律问题结合起来,针对法治实践中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通过具体的参与法治实践活动,树立法治的权威,使人民群众养成崇尚法治的行为习惯。2、要进一步加强普法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整合农村人民调解员、法制宣传志愿者等农村法制宣传教育人才资源;加强对村(居)普法员的选聘、培训工作,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