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装箱运输协议
订立协议双方: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公路道路运输服务管理规定,为确保公路运输服务质量,维护双方权益,规范相互合作行为,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产品运输服务事项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双方共同信守,并在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一条:甲、乙双方基本合作义务:
1、甲方委托乙方承运公路运输业务,托运货物为()一批,运单号为,共计个尺集装箱小柜(共计吨);2、乙方在接到甲方运输业务委托时,应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事项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道路运输任务,并对甲方的运输业务全过程安全负责;
第二条:运输地点、价格及结算方式;
1、运输地点为从至();2、运输价格为单背车(一个柜)为¥元,共计整3、结算方式为整批货物全部运输完毕后,由乙方开具运输发票后交由甲方一次性付清;
第三条:运输服务管理要求及事项约定
1、乙方提供的运输车辆必须符合甲方的装载要求车况良好,货厢底盘无凹凸不平之处,无水渍、油渍,干燥清洁、无渗漏、无毒、无异味及其他污染物2、自甲方货物装上乙方指派车辆后,其货物保管之责随之转到乙方,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货物丢失或损毁、污染、被雨淋湿或受潮、包括整车被盗的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事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有责任协助提供乙方理赔所需的相关材料3、乙方承运甲方货物时,应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安全送达甲方指定的收货地,乙方单方面延迟承运时间等原因造成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4、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或交通事故,预计不能按时到达的,乙方应立即电话通知甲方并说明情况,以便甲方及时与客户取得联系谅解和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第四条:其他
1、本协议传真件有效甲方:经办人:电话:乙方:经办人:电话:
201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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