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费用。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及承运工具、驾驶员,必须具备合法营运资格,必须有齐备的国家政府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及牌照。
2乙方要确保货物运输质量及安全,在合理期限内按时将货物送达收货方并
由收货人签收。及时向甲方反馈运输过程中的相关信息。
3装车时,乙方必须仔细清点数量、型号与提货单是否相符,提货后出现货物短少、被盗、被抢、雨淋、破损、交通意外等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必须将承运的货物按时、完整、准确地送达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在货物到达以后,乙方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4乙方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时应及时与甲方联系,在联系到甲方之前要谨慎地保管货物,保证货物的安全。
5乙方运输过程中要确保货物安全,如有丢失、破损、雨淋或其它原因造成货物损失不可抗拒力除外,乙方应按损失货物的市场价赔偿甲方损失,并且赔偿甲方支付的受损货物的包装费、运费、保险费等。
6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应保证甲方的货物优先运输。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不得单方改变货物运输价格。
f7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运输路线、目的地,不得弄虚作假,在没有得到甲方同意的前提下运输途中乙方不允许私自换车。
8乙方根据现场地形条件选择材料能运输到指定地点经双方现场确认的卸货点乙方不能单方面变更如需变更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实施。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运输费用如逾期支付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支付违约金。
2乙方应及时准确地将货物送至收货人,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应偿付甲方违约金,违约金按运输费用2计算。
3乙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协议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并向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
4由于自然灾害或交通事故造成无法准时提货或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1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国家或当地政府政策发生重大调整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应在日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
f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按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签约一方或双方有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