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费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的降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运营成本,严格控制费用开支,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费用实行总量控制,分类管理,归口控制,适时监控的分类分部门的条块管理模式。这里的费用是一个管理概念,指公司除商品采购成本以外的所有费用。
第三条各级费用管理的责任承担者,都必须做到责任内容清楚,职权范围明确,考核奖惩分明,贯彻责、权、利三结合。费用管理责任承担者对所承担的经济责任,要具备下列三项条件:能了解所分管费用指标的要求和资料来源;能了解所分管费用指标的实际执行情况和计算依据;能调节、控制所监管费用指标的耗费数。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第二章费用报销基本要求及原则
第五条报销费用必须以合理、合法、真实的凭证为依据,原始发票不得臆造、涂改,不得伪造发票。
第六条发生的费用必须按规定分类填写公司统一的报销单据,不得随意填写。
第七条各种原始凭证必须大小写一致,不得涂改,并
f注明附件张数和所属部门和职务,内容和项目必须齐全。第八条原始凭证必须按公司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核、签
字,相关手续必须完备。第九条出纳人员要严格遵守费用报销制度,认真审核
各种凭证,对不合法的原始票据应拒绝报销,检查封面金额与所附单据是否相符,并要承担责任,凡不符合规范报支的,按报销额的15处以罚款。
第十条计划内的费用,一律由各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初审,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才能报销。
第十一条当月各种费用报销必须在每月25日前送呈有关领导审批,各级领导应及时审批,防止造成费用入账逾期现象。
第十二条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的费用由总经理审批,总经理的费用由董事长审批;
第十三条公司财务部门应加强各项费用凭证的审核工作,对不符合公司制度的及越权审批的费用和支出一律不得报销。凡在审计中发现,将对相关财务审核人员进行处罚,并按报销金额的15%处以罚款。
第十四条对于手续不全或填写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修改、补全手续、重填凭证;对于不得报销的费用,一律退回拒付;对于超期申报的费用,根椐规定进行报销。
f第十五条责任明确原则。对于交通费、业务招待费、手机费等必须谁发生谁报销,不准代报,不准多人合并报销,如发生合并填单,一律以一人标准核报。
第十六条费用最低原则。若为同性二人同时出差,住宿费根据级别按单人标准核报。
第十七条费用划分原则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