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考核评价结果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进行系统有效的指导(无相关会议纪要或其它证明材料表明指导),可在2分(含)以内扣分。
3由于高级管理层重视不足,导致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能部门员工在晋升发展上明显落后于前台业务部门,或者人员大量流失,或者人员配备不足,或者无法保障整个银行业机构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投入充足的人力、物力(关于保障投入充足人力、物力的行动,应留有相关会议纪要或其它证明材料以表明确实发生;判断投入的人力、物力是否充足,应与银行业金融机构规模和客户数量挂钩,原则上规模越大、客户数量越多,投入的人力、物力也应越多),可在2分(含)以内扣分。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能部门(得分区间3,2)主要考察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能部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以及部门配置的人员是否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和综合工作能力。其中,专业能力是指部门人员熟悉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政策法规,了解工作发展动态,并且能够熟练运用这些知识去处理或完善本机构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综合工作能力是指部门人员为了推动本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高效有序开展,应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等。评分原则:1完全达到相关要求,不再增减分数。2银行业金融机构没有设立或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或者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能部门形同虚设、无法正常履职;或者由于部门选配人员不当,以致工作人员不具备开展相关工作的专业能力和工作能力,影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有效开展,可在J分(含)以内扣分。3银行业金融机构成立专职且向董(理)事长或行长(主任)直接报告的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能部门,可在2分(含)以内加分。
三、工作开展是否有效(得分区间40,5)(一)产品与服务管理(得分区间18,1)1售前管理主要考察银行业金融机构是否在产品和服务进入市场前,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发生。评分原则:产品与服务提供职能部门有效落实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银行业金融机构制定的相关行为规范和操作准则,在设计开发过程中,注重强化责任意识,将消费者保护理念融入其中;在定价管理、协议制定和审批准入
f过程中,秉持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征求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能部门的意见,并获得同意,且有证可查,不再增减分数;否则,可在6分(含)以内扣分。
2售中管理主要考察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产品和服务提供过程中,是否尽到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责任。为此,银监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