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师范学院2011年音乐学专业招生考试大纲
一、考试性质音乐学专业考试是由报考我校音乐学专业的合格高中(中专)毕业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是普通高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专业考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声乐演唱能力、钢琴(或器乐)演奏能力、舞蹈表演能力以及考生的音准、节奏感、音乐记忆力和对音乐的表现能力。二、考试科目和考核目的(一)湖北省内考试科目为:1、声乐;2、钢琴、器乐、舞蹈三项任选一项;3、视唱练耳。(二)湖北省外考试科目为:1、主项(声乐、钢琴、器乐、舞蹈任选一项);2、副项(声乐、钢琴、器乐、舞蹈任选一项),主项、副项不能雷同,没有副项的可用视唱代替(简谱或五线谱均可)。每项考试一个片段或完整的曲目。声乐:考查考生的嗓音条件、音准、节奏感、演唱水平以及对作品的表现能力。钢琴(或其它器乐):考查考生的音准节奏、演奏水平以及综合表现能力。舞蹈:考查考生对舞蹈作品的内容、形式、风格、特点的理解能力和运用肢体语言的表现力。视唱练耳:考查考生的音准、节奏感、音乐记忆力及对音乐的理解能力。三、考试内容和形式、范围(一)声乐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1、考试内容和形式、范围①现场演唱一首自选歌曲或戏曲;②曲目应是中外民歌、艺术歌曲、创作歌曲和歌剧咏叹调、京剧、黄梅戏。2、考试用具和要求①钢琴伴奏由考场提供;②服装自备。3、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为35分钟。4、成绩评定与权重满分为100分,其中:嗓音条件演唱方法音乐表现力形象气质40分30分20分10分
(二)钢琴(或其它器乐)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1、考试内容和形式、范围
f①现场演奏一首自选作品;②钢琴现场演奏具有相当于车尔尼849练习曲或以上程度的练习曲或乐曲;③器乐现场演奏相当于专业五级至七级或以上程度的中外乐曲一首。2、考试用具和要求①背谱演奏;②钢琴由考场提供;③器乐(除钢琴外)考生自备。3、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为35分钟。4、成绩评定与权重满分为100分,其中:演奏技术与方法音准、节奏乐曲完整性与艺术表现力(三)舞蹈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1、考试内容和形式、范围①现场表演自选成品舞蹈一个;②舞蹈内容为中国古典舞、中外民族民间舞、现代舞、芭蕾舞、当代舞,考生任选其中一种。2、考试用具和要求①音响由考场提供;②舞蹈服装、道具考生自备;③舞蹈磁带、碟片考生自备。3、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为35分钟。4、成绩评定与权重满分为100分,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