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并不完全一致。各个国家主要依据本国经济条件、技术水平和对职业病的认识来确定。目前我国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调整并公布。
4职业病预防原则与基本措施职业病的预防遵循三级预防原则,即:①一级预防,从根本上着手,使劳动者尽可能不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或控制作业场所有害因素水平在卫生标准允许限度内。②二级预防,对作业工人实施健康监护、早期发现职业损害,及时处理、有效治疗、防止病情进一步发展。③三级预防,对乙患职业病的患者积极治疗,促进健康。三级预防的关系是:突出一级预防,加强二级预防,做好三级预防。落实三级预防的基本措施有:①实施劳动卫生监督,包括预防性和经常性卫生监督,以及事故性处理。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的卫生防护设施“三同时”验收是其重要的内容;②降低有害因素浓(强)度。常见的卫生技术措施有从工艺上改进、防止有害因素逸散,推广运用低毒,无毒的材料或技术,配置个人防护用品、通风防尘等;③职业性健康体检。已成为常规的措施有就业职业性体检,定期职业性体检和离退休职业性定检。
5职业病的管理职业病管理已由传统式的行政管理、经验管理转向依法监督管理。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是管理主体,它依据有关职业卫生法规的授权,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遵守劳动卫生法规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违反职业卫生法规、危害劳动者健康的行为追究法律责任。现有的法规。目前在用的职业卫生法规均为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主要有三类,即:①国务院颁布的有关法规,有防尘防毒,尘肺病防治,女工劳动保护条例,决定或规定等;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有关部门联合颁布的规章。如劳动卫生标准,职业病诊断标准、健康监护规定、职业病管理办法等;③省级政府或省人大颁布的法规或规章。
3
f职业病报告管理。有卫生监督统计报告、重大职业中毒事故紧急报告等制度。职业病范围及职业病患者的处理办法。有职业病范围规定,统计报告管理体系,职业病患者待遇规定等项。
6职业禁忌证劳动者原有的疾病或潜在的病症,容易因接触职业性因素而加重,或发生职业病或“工作相关疾病”,因而不宜从事某种作业,这些机体异常功能状态或疾病称为职业禁忌证。如神经精神疾病患者不宜从事锰作业,患有慢性呼吸系统疾病者不能从事钒作业。职工在参加工作(上岗)前应进行健康检查,以确定有无该工种的职业禁忌症,是否适合该工种工作。在工作岗位变动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