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粉尘作业工人肺功能,做定期检查和动态观察时进行自身对比。2.定期健康检查是按一定时间间隔,对接触职业性危害因素作业工人进行的有针对性的健康检查,其目的是为了:1及时发现职业性危害因素对健康的早期和可疑征象;2早期诊断和处理职业病患者和观察对象及其他疾病患者,防止其发展和恶化;3检出高危人群,即对该危害因素易感的人群,作为重点监护对象;4发现具有职业禁忌症的工人,以便调离或安排其他适当工作;5发现对工人健康有危害的因素时,采取措施防止其他工人健康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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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定期检查的间隔期是根据职业危害因素对健康的作用快慢和后果的严重程度,以及工人接触该因素的情况而定。我国在有关防治职业病法规、条例、标准、实施办法中,对接触各种职业性危害因素工人的定期健康以及检查项目、时间都作了明确的规定。
职工退休前亦进行健康检查,以发现有无身心异常及病残等情况,便于退休后继续随访和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
职业病普查也是一种健康检查,主要是对接触某种职业危害因素的人群,普遍的进行一次健康检查。通过普查,还可以检出具有职业禁忌症的人和高危人群。二健康监护档案
健康监护档案的核心内容是每一职工都应建立一份健康监护卡片或称健康卡片记录:1职业史和疾病史;2职业性危害因素的接触水平;3家族病史特别注意遗传性疾病史;4个人健康基础资料等。
做好各种信息的收集、贮存、处理,对提高健康监护的质量极为重要。三对健康监护资料的分析对接触有害因素工人的健康监护资料的统计分析,对指导防治工作有重要意义。
第三部分《职业病防治法》知识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于2001年10月27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于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通过,现于以公布,自2002年5月1日起实施。自2016年6月修订。
2、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中有哪些法定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对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义务作了明确规定,主要有以下内容:
申报义务:按照规定及时、如实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三同时”义务: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进行“三同时”审核、审查和验收;健康保障义务: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场所、环境和条件;职业卫生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