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江苏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条第二条为贯彻、执行《江苏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评奖学科范围
果奖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特制定本细则。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2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江苏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的学科范围包括:(1)管理学;(2)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3)哲学;(4)逻辑学;(5)宗教学;(6)语言学;(7)中国文学;(8)外国文学;(9)艺术学;(10)历史学;(11)考古学;(12)经济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情报、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统计学;(22)港澳台问题研究;(23)国际问题研究24综合研究交叉学科。第三条奖励等级和数额本届评奖的数额为300项。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和研究咨询报告三类,设立一等奖20项、二等奖80项、三等奖200项。各奖项宁缺勿滥。第四条申报者资格1申报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江苏省内普通高等学校;申报第一署名人必须是在成果公开出版、发表或向实际工作部门提交研究咨询报告期间,正式人事关系在江苏省内普通高等学校的在编在岗教师和研究人员。2第一申请者只能申报一项研究成果参加评奖。3合作研究成果由第一署名人申报,成果奖励至前3名。第五条参评成果范围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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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公开出版、发表的研究成果,主要包括著作(含专著、编著、工具书与参考书、古籍整理著作、译著)、论文、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2未公开出版、发表,但被政府、企事业单位等采用,对实际工作部门管理决策起到重要咨询作用或产生重大社会效益的调研、咨询报告等研究成果。3多卷本著作以最后一卷出齐的时间为准在符合申报时限的情况下做整体申报。4丛书不能作为一项研究成果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5围绕一个专题以个人或课题组名义发表于同一刊物同一标题的系列论文可作为论文类成果整体申报。但围绕一个专题,发表于一种刊物的不同标题的论文或在不同刊物上分散发表的论文,不能作整体申报,只能选择其中的一篇论文申报。6.多人撰写的论文集,不能作为著作类成果由主编作整体申报,只能由其中某篇论文的作者申请论文类奖励。7、公开出版、发表的研究咨询报告,可以作为著作类或论文类成果申报;如作为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申报,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