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中的各项约定,按照有关标准、规定和代建工作范围和内容,承
担和完成本项目代建任务。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副本十四份,甲方和乙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七份。
十、本合同签于
年
月
日。
甲方:(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或授权委托人:(签章)地址:邮编:电话:
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开户银行:账号:
银行行号:地址:邮编:电话:
f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第一章词语定义、适用的法律法规、语言
第一条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项目”是指实施代建的项目。
(2)“甲方”本合同具体为
。
(3)“乙方”是指按照代建合同约定承担代建项目组织管理工作的一方。
(4)“使用单位”是指。。。。
(5)“代建管理机构”是指由乙方组建实施具体代建工作的机构。
(6)“项目总负责人”是指由乙方任命全面履行本合同的负责人。
(7)“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代建工作。
(8)“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9)“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前一天的时间段。
(10)“年”:指365天,规定按年计算时间的,从开始当天的次日零时起计算,至时限最后
一天的24时止。本合同另有约定或实际上为一完整公历日历年时除外。
(11)“缺陷责任”:指在本合同规定的缺陷责任期限内,本项目发生任何质量问题,由施
工承包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实施无尝维修、返工、整改等补救措施的保修责任。
(12)“批准”:指以书面形式批准的,包括对先行口头批准所作的随后书面确认。
(13)“书面形式”:指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各有关当事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本合同
的规定确认的手写、打字、复制、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书、委托书、证书、签证、备忘录、报
告、报表、函件及会议纪要等各种有效文件。
(14)“外部关系”:指与本项目有关的政府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
(15)“专业工作单位”是指由乙方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承担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
理、材料和设备供应及安装等工作,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
(16)“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
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者其他非甲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程度
的风、雨、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
第二条代建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