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成都市等19个市、州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个市、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的批复
发表时间:20111215141859阅读:2652次
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川建价发〔2011〕41号各有关市、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你们关于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的请示收悉。根据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川建造价发2008453号)《关于明确计日工人工单价计算方法的通知》、(川建价发〔2011〕17号)和《关于印发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系数公式的通知》(川建价发200911号)的要求,现批准成都市等19个市、州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幅度及计日工人工单价(见附件)。此次批准的人工费调整幅度和计日工人工单价从2012年1月1日起与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配套执行。人工费调整的计算基础是定额人工费,调整的人工费不作为计取其他费用的基础(税金除外)。
附件:成都市等19个市、2009年州《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幅度及计日工人工单价二Ο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主题词:工程造价主题词定额人工费调整批复
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办公室
2011年12月14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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