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考研笔记法理学
法的概念法的渊源、形式和效力法的要素法律体系权利和义务法律行为法律关系法律责任法律程序法的价值概述法与秩序法与自由基本价值法与效率法与正义法与人权
法的本体(法是什么)

法的价值(法应当是什么)
法的历史法的起源和发展法律演进继承、移植、改革全球化与法律发展

(如何产生和发展)
法的制定立法法的实施守法、执法、司法法的运行(如何进行)法律职业法律方法学法与经济法与社会(法与社会其他方面是如何相互作用的)法与政治法与文化法与社会建设
f广义:法律的整体。包括法律,行政法规等。语义分析:狭义: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法法的本质:更深层次本质: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1、法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基本特征: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概3、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4、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念法的作用:1、一般作用和具体作用2、整体作用和局部作用3、预期作用和实际作用4、直接作用和间接作用5、积极作用和消极作用6、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初级本质:统治阶级意志
分类:
局限性:
1、法只是许多社会调整方法的一种2、法的作用范围不是无限的,并非任何问题都适用3、法对不断变化的社会生活的涵盖性和适应性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局限。4、在实施法律所需的人力资源、精神条件和物质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法不可能发挥作用。
f渊源法的渊源分分类类效力效力
含义:具有法律效力的表现形式(法的效力渊源)。科学内涵:1、其与法的效力的直接联系2、现行的法律文件须有一定的法律表现形式。重大意义:类别:1、成文法。规范性法律文件、非规范性,国际法。2、不成文法。习惯法,判例法,惯例。当代中国法渊源1、以宪法为核心,以制定法为主的表现形式2、正式渊源:8个3、非正式渊源:习惯、政策、判例
国内法与国际法公法与私法成文法与不成文法实体法与程序法根本法与普通法一般法与特别法时间效力空间效力对人的效力
法的效力是由适用对象、适用时间和适用空间三个要素所构成的法的约束力。法的实效与法的效力区别:1、法的效力表明了法的两重性:即表明了法存在的价值和权威,也反映了法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客观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因此,法的效力提现了法的属性,而法的实效注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