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签证管理办法(讨论稿)
为进一步完善集团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机制,规范工程签证行为,确保工程签证的合法合规及真实有效,控制项目建设成本,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程签证定义及分类1、工程签证指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承发包双方根据合同的约定,就费用补偿、工期顺延以及因各种原因造成的损失赔偿所进行的签认证明。工程签证是办理补充协议、工程款支付、工程结算审计的重要依据。2、工程签证主要分为工程经济签证和工程工期签证。工程经济签证即工程量签证指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对超出合同范围或超出施工图纸以外的工程量增减所进行的现场签证。工程工期签证指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根据合同约定,因业主原因造成的延期开工、暂停施工、工期延误的签证。
二、工程签证办理依据工程签证办理依据包括:施工合同;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施工图纸、设计交底等技术资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相关措施;现场实际情况;会议纪要或备忘录等相关文件;国家、省、市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资料。
三、工程签证适用范围
f凡出现以下情况,可以办理工程签证:1、施工合同或招投标文件中已明确要求以工程签证形式办理的工程量;2、在施工图纸或招投标文件中无法明确具体数量而只有在施工过程中才能确定,且在竣工图上无法反映或没有反映的工程量;3、施工合同未涉及或招投标文件发生漏项的而施工过程中确实发生,在竣工图上无法反映或没有反映,并经业主认可的工程量;4、在施工合同之外,因业主要求增加的零星工程量;5、根据合同约定,因业主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暂停及工期延误;6、突发事件和应急工程所产生的工程量。因设计变更而产生的工程量增减,按照设计变更管理办法执行,办理设计变更完工确认单,不再重复进行工程签证。
四、工程签证职责划分施工单位对符合办理工程签证要求的工程量或工期索赔,提出工程签证申请。监理单位负责对施工单位提出的签证申请审核其合理性,并对工程量或工期进行初步审核。BT业主(BT项目)综合监理单位意见,审核施工单位签证申请的合理性,并对工程量或工期进行初步审核。工程一部、工程二部(以下简称工程部)负责工程类的工程签证的办理和实施,材料部负责材料、设备类(甲供)的工程签证的办理
f和实施,根据合同等相关依据,综合监理单位及BT业主意见(BT项目),核定施工单位签证申请的合理性,组织监理、成本合约部等相关单位对工程量进行现场复核。
成本合约部根据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