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卫[2009]120号
全市卫生纠风三明市卫生局关于2009年全市卫生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根据《福建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9年卫生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卫监[2009]66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卫生系统2009年卫生纠风专项治理各项有关工作,现将《三明市卫生系统2009年卫生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际,认真抓好今年各项专项治理工作的贯彻落实,本相关文件可到“三明卫生信息网”WWWsmphbGOVCN下载。二九年五月二十七日主题词:监察纠风通知
抄送:市纪委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三明市卫生局办公室2009年5月31日印发
1
f三明市卫生系统三明市卫生系统2009年卫生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
2009年卫生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省纪委八届五次全会、市纪委七届五次全会、省、市政府廉政工作和省、市纠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市卫生系统纪检监察暨纠风工作会议的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科学发展、四求先行”的实践要求,突出重点、统筹推进,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紧密结合,着力从体制机制上解决卫生系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为我市卫生改革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一、深入开展教育,不断提高医务人员廉洁从医意识(一)大力加强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协调有关媒体以及充分利用自身网络等载体,加大正面宣传力度,深入宣传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继续大力弘扬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宣传卫生系统在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及自然灾害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和感人事迹,加大对医德高尚、医术精湛、敬业奉献先进典型的宣传表彰力度,充分发挥榜样的激励和示范作用,引导广大医务人员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自觉为群众健康服务。对查处的典型案例在全系统进行通报,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卫生从业人员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发挥震慑作用,促进依法廉洁从业。(二)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纪律法制教育。推进职业道德教育和纪律法制教育经常化,初步建立1~2个市级
2
f医德医风教育基地,组织医务人员到教育基地接受教育,使广大医务人员始终保持正确的服务理念和强烈的责任意识。深入宣传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司法解释,使广大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