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印材料需在复试时携带原件以备查验。外校申请日前(以邮戳为准)所有复印材料需在复试时携带原件以备查验。外校申请者,请于9月25日前(以邮戳为准)将原件以备查验请于应提交的全部材料直接邮寄或交到相关学院直接邮寄或交到相关学院的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北京林业大学邮政编码10008直接邮寄或交到相关学院3)。所有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校内推免生申请材料上交时间另行通知3、资格审核:接收学院对已经网上报名并收到材料的推免生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推免生可参加复试,具体审核结果及复试时间由学院负责通知。4、复试录取①所有推免生均需参加接收专业复试,复试内容包含专业综合笔试、综合素质面试、外语听力、口语。②通过复试并拟同意接收的推免生,由研究生招生处统一公示。接收的外校推免生公示无异议后由研究生招生处统一发给接收函。③所有接收的推免生需经过体检,体检标准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5、我校拟同意接收的推免生应按教育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参加网上报名,未参加网上报名和报名手续不全者不能被录取。三、其他1、申请专业请参考我校2012年招生专业目录。2012年我校部分专业接收校内外优秀推荐免试生直接攻、年招生专业目录。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欢迎申请,接收专业如下:,欢迎申请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欢迎申请,接收专业如下:,090701林木遗传育种090702森林培育090703森林保护学090704森林经理学090705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090706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090707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2、本科阶段有公开发表的文章、或在国家、省市以上大赛中获奖、或来自全国重点大学工学、理学专业的学生,录取时优先考虑。3、我校从2008年开始试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限学术型学位研究生),硕士第一学年,接收的推免生可直接获得二等以上奖学金;第二学年根据学业成绩和综合表现进行评定。4、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5、申请人如在78学期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或受到纪律处分,或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绩,或政审、体检不合格的,学校将取消录取资格。6、我校各学院联系电话:林学院:62336354;生物学院:62336013;工学院:62338139;信息学院:62338147;材料学院:62338358;园林学院:62336634;经管学院:62337226;水保学院:62336097;自然保护区学院:62336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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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人文学院:62338383:外语学院:62337732;理学院:62338375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6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