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项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结项工作,鼓励多出成果、出好成果,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研究和结项工作,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立足于为海南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第二章最终成果结项的形式和要求第三条规划课题最终成果结项的三种基本形式为:系列论文、研究报告和专著。(一)系列论文一般要求在公开刊物上发表3篇以上,每篇不少于4000字。(二)研究报告一般要求2万字以上。(三)专著一般要求20万字以上,出版前以书稿结项。第四条规划课题最终成果结项应有2500字左右的成果简介,主要内容包括:成果的重要观点或者对策建议;成果的学术价值、实践意义和社会影响。在其末尾应注明项目编号、课题名称、成果名称,并由负责人签字。如系专著,还应注明拟于何时由何出版社出版。第五条结项的最终成果引用他人成果,应当注明原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作品的载体名称;从他人作品中转引第三人的成果,也应注明转引出处。第六条提交结项的最终成果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制成文本:(一)文本封面格式依次为(参见附件1):1.在左上角注明“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年规划课题(含项目编号)”字样;2.最终成果名称;3.课题负责人及其所在单位;4.课题委托单位:海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5.课题完成时间。(二)文本封二格式依次为(参见附件2):1.注明“本课题系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年规划课题,在省社科联支持下完成”字样;2.课题负责人;3.课题组主要成员;4.执笔人。(三)文本装印要求为:1.系列论文的装印。应将所有发表的论文复印装订成册。应统一用A4纸打印和复印。左侧装订,顺序为:封面、一张空白纸页、封二、最终成果简介、每篇论文所发表的刊物的封面、目录及论文正文(均为复印件)。2.研究报告和专著(书稿)的装印。应统一用A4纸打印和复印,正文用4号仿宋体字,左侧装订。装订顺序为:封面、一张空白纸页、封二、最终成果简介、目录、正文。第三章结项申请第七条课题申请结项,应由课题负责人到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或者直接到省社科联领取并认真填写《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项审批表》。第八条课题负责人应将按要求装印的成果文本(一式五份)及《海南省哲学社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