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集集团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一、为加强集团投资管理,明确集团及各下属企业在投资管理活动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控制投
资风险,提高集团的整体投资回报水平,依据集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文件规定,特制订本制度。二、本制度适用集团总部以及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境内各下属企业(以下简称“下属企业”),包括:1、集团(含集团公司主要用于投资的全资子公司,下同)直接或间接持股
50以上的企业;2、集团持股不超过50、但集团通过承包经营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取得实际
控制权的企业。对于集团不直接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参资企业的投资项目,集团派出董事须按本制度要求
报经集团备案或批准后,方可在该企业董事会上表决。三、本制度为投资管理的原则性和纲领性管理文件,下设《管理办法》和《操作指引》,为其支持
性的操作管理文件。其中《管理办法》为强制性管理文件,各适用单位必须按规定执行;《操作指引》为指引性管理文件,各适用单位可按指引的提示,结合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具体操作。
第二章投资分类四、本制度中所指的投资,包括集团的产权投资和固定资产投资。
1、产权投资是指集团总部以及下属企业进行的所有产权投资项目,包括新设立企业、收购兼并企业,
对现有企业的增资扩股、股权交易以及购买知识产权、专有技术、土地使用权等。2、固定资产投资,包括:(1)大规模固定资产投资
是指集团现有企业(包括以收购兼并、新设立等方式纳入集团范畴的企业)为进一步扩张或发展而进行的新建、扩建、改建、迁建,以及全面提升产能或新增产品线等重大固定资产投资活动。新设立企业和现有企业迁建配套的开办费用,作为新建及迁建项目投资,视同固定资产投资。(2)年度技改固定资产投资是指集团现有企业在一个会计年度内,为达成某些特定目的而进行的局部固定资产投资。包括:
①维持性投资:即为维持现有产能而进行的生产设备及零部件更新、办公设施更新、构筑物维护等固定资产投资。
②工艺技改投资:即为提升局部工序能力、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费用、改进产品质量、减轻劳动强度、改善安全环保条件等而进行的工艺或技术改造类固定资产投资。
③创新技改投资:即为改进工艺流程、提高技术水平、促进行业技术进步而进行的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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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技术革新等固定资产投资。④信息技改投资:即为提高办公效率、改善办公条件、实现信息系统升级等而进行的固
定资产投资。第三章投资管理关系
五、集团董事会在股东大会的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