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案例看为什么只有简易计税项目时管理部门购买的费用化支出进项税额不必转出
导读:“一般纳税人只有简易计税项目”只是通俗说法,并不严谨,是指主营业务只有简易计税,同时仍存在着大量的、可能发生的、必需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销售或服务昨天推出《营改增试点一般纳税人只有简易计税项目时,与进项税额转出相关的5个问题》后,部分同行和老师参与了讨论。其中第一个问题,有几位老师提出了异议。【问题列示】没有异议的地方:如果试点一般纳税人所买的办公用品、购买的服务等费用化支出,是专门用于简易计税项目,包括简易计税项目工程施工耗用的材料、水、电等支出,取得的进项税额均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扣除。这个应该是没有异议的。存在异议的地方:部分老师:因为该一般纳税人只有简易计税项目,对于非上述简易工程专门直接领用的办公用品、水电费用、差旅住宿费用等,应视为用于简易计税项目,相关进项税额需转出(不能扣除)。连财认为,试点一般纳税人在只有适用简易计税项目时,对于非上述简易工程专门领用的、其他管理部门发生的办公用品、水电费用等支出,相关进项税额不能视为用于简易计税项目,相关进项税额不必转出。下面以一个案例来说明,为什么在营改增试点一般纳税人只有简易计税项目时,管理部门购买的费用化支出进项税额不必转出。还希望得到老师的再度参与与更多专家的指点。【案例分析】
f假如A是一般纳税人建筑企业,2016年5、6月主业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的老项目。在这两个月里,假如发生了如下业务(该公司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为高于5000元,不考虑其他业务):(1)2016年5月,建筑企业财务部购买了一台办公电脑设备3510元,一台打印机1170元;公司购买了100吨工程材料,假如含税价格为117万元,均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2)上述工程材料80吨被适用简易计税建筑项目领用。(3)2016年6月上旬,由于某种原因,公司将打印机以原价卖给了B公司,将20吨钢材(成本价234万)以原价销售给了C公司。【分析】1、2016年5月,购买业务会计处理:借:管理费用办公用品4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80贷:银行存款4680因为该公司5月只有简易计税项目,假定将上述办公用品也视为简易计税领用,那么进项税额需要转出:借:管理费用办公用品68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6802、购买钢材借:原材料钢材10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00贷: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