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及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
一、目的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及《中燃集团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强化员工劳动防护意识,保障员工生命健康安全,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二、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宁夏深中范围内所有劳动保护用品的计划、采购、保管、发放等管理工作。三、劳动保护用品的申购1、各部门综合管理员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之前流程通过并抄送综合部行政管理员;2、特殊防护用具由安全监察部进行统一购置;3、工服的订制各部门根据员工的工服需求及公司规定进行统计,并报送综合部,综合部统一汇总后,提报“工服申请流程”,报总部行政部审批,流程通过后,可进行订制;5、需量身订做的管理人员工服,不留备用数量;6、工程、安全和生产运营等涉及工程工作的人员可申报一定数量的备用工程服,根据公司的发展情况和人员异动情况,备用量不超过总人数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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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7、西服套装需量身定做,其他工装尺码、标准请参照“员工工服操作手册”套码执行;
8、鉴于南北温差较大,公司棉服制作参照总部标准进行申报。
四、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及管理办法有综合管理部负责各类劳动保护用品的订制、管理、发放等工作,同时建立领用台账。(一)冬季保暖用品发放标准及管理办法1、加气岗、维修岗、巡线岗:每人每2年发放棉鞋一双,由工会统一造册采购发放,经费来源由工会资金支付。冬季棉鞋采购费220元2年人,棉衣棉裤采购补助80元2年人。注:棉衣棉裤、棉鞋采购本人先行采购,采暖期结束后公司统一发放补助;日常劳动保护用品按季度发放。2、管理办法:对于冬季保暖用品在劳保使用年限中,员工离职的,费用按照如下标准扣除:(1)工作时间满一年以上者,费用自年度个人劳保费用中一次性扣除;费用不足的,自个人工资中补足差额。(2)工作时间不足一年者,费用自个人工资中一次性扣除。(二)工装发放标准及管理办法1、工装发放标准(1)、公司工服发放标准详见附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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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工服每年申报两次,2月份申报春夏季工服,8月份申报秋冬季工服。
(3)、新进公司员工,可先发放旧工服,待试用期过后,根据岗位安排发放相对应的工服;
(4)、服装的使用期限,以实际发放时间计算;(5)、员工工服资金由财年预算资金支付。
2、工装保管规定(1)员工必须认真保管好自己的工作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