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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应急管理体系来提供良好的应急保障机制。自开展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至今,分公司未发生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事件,未发生一般及以上设备事故,未发生消防、维稳事故,未发生环保事件,未发现职业病或疑似病例。三、基本条件符合情况对照《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各项条件,分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符合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基本条件。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1基本条件内容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评审期间未发生负有责任的人身死亡事故或3人以上重伤的电力人身事故、较大以上电力设备事故、电力安全事故以及对社会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事件发电机组通过并网安全性评价电力建设项目已经通过核准,并在电力监管机构备案情况说明正在办理自2011年至今,分公司未发生条件所列各类事故事件。待批复国家发改委以发改能20092134号文件批准建设乌苏热电分公司一期火力发电工程。分公司所有经营活动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存在。条件判断
2
符合
3
4
符合
5
无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
符合
四、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f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国家电监会《关于深入开展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指导意见》(电监安全201121号)、中电投集团公司《关于转发电监会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有关文件的通知》(安环安监一201115号)和《关于印发集团公司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计划的通知》(中电投安环2012330)文件精神,结合乌苏分公司实际情况,分公司多次召开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专题会,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作了专门的研究和部署,根据初步自评估情况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计划,确定了参评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的总目标。2011年10月25日下达了《乌苏分公司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实施方案》(附件),成立了以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为组长,生产副总经理为副组长的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部,并配备了兼职安全生产标准化人员,具体负责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事宜。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际情况及其必备条件符合情况,分公司于2012年4月30日,及时调整实施方案。乌苏分公司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具体分四个阶段推进,具体如下: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和培训,时间为2011年11月至2012年2月。期间分公司通过OA系统,MIS系统等广泛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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