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围堰筑好后,进行抽水。检验围堰漏水情况,开始抽水速度要慢,使其逐渐承受水压力完成预变形,防止抽水过快围堰坍塌。25、围堰拆除时应由下游开始,由堰顶至堰底,背水面至迎水面,逐步拆除。五、质量标准堰体尺寸、平面位置和布置形式、堰体放坡等参数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标准执行,并满足相关规范和施工要求。六、安全、文明和环保措施
1、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详细核对设计文件,根据施工地段的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等资料,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车辆驾驶、机动船艇驾驶、爆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合格证书后,方准持证上岗。
3、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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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4、施工所用的各种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应定期进行检查和必要的检验,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5、下挖工程,施工前应根据设计文件复查地下构造物电缆、管道等的埋置位置及走向,并采取防护措施;施工中如发现有危险品及其它可疑物品时,应即停止下挖,报请有关部门处理。
6、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标志,并不得擅自拆除。7、施工现场内的沟、坑、水塘等边缘应设安全护栏。8、测量人员在高压线附近工作时,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遇雷雨时不得在高压线、大树下停留。9、水文测量人员应穿救生衣。在陡峻的河岸进行观测时,应有简易便道和防护措施。10、挖基工程所设置的各种围堰和基坑支撑,其结构必须坚固牢靠。基础施工中,挖土、吊运、浇筑混凝土等作业,严禁碰撞支撑,并不得在支撑上放置重物。施工中发现围堰、支撑有松动、变形等情况时,应及时加固,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应立即撤出。11、基坑较深时,四周应悬挂人员上下扶梯。12、基坑支撑拆除时,应在施工负责人的指导下进行。拆除支撑应与基坑回填相互配合进行。有引起坑壁坍塌危险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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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3、在围堰内作业,遇有洪水时,应立即撤出作业人员。14、土石围堰施工过程中,对堰体应随时进行观察、测量,如发生滑坡、渗漏、淘刷等现象时,应分析原因,及时采取加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