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规范(2009年版)》进行糖尿病患者管理的人数。
(33)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档案建立数:指诊断明确,在家居住并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数。
(34)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体检人数:指接受过一次健康体检并完成血、尿、便常规、血生化(包括肝功、肾功、血脂、血糖)、心电图检查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人数。上述实验室检查缺少一项则不能计入。
(35)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规范管理人数:指建档之日起一年内至少接受随访4次,健康检查1次等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人数。
(36)非法行医信息监测收集:向卫生监督机构报告数:在本辖区内发现并向当地卫生监督机构报告的非法行医次数。
(37)报告尘肺病人数: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报告本辖区已确诊的尘肺病人数。
(38)供水卫生管理巡查:协助当地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和学校供水的巡查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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