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设备进场由甲乙双方人员共同保管、保养。小型机械及扣件配件使用完毕后,乙方如数交还甲方。如短缺,按甲方采购价进行扣款。现场机械设备及小型用具乙方配备专人维修。2、手持电动用具(电钻、电锤、切割机)及其配件乙方自备,并承担维修费用。3、甲方供应的材料,由甲方按定额损耗含量限额消耗,限量供应(架子扣件、山型卡子、螺丝帽等周转材料按95损耗计算)。乙方领取后要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努力节约原材料。超出限额消耗部分,甲方按照市场价格由乙方承担。4、供应的材料、设备属甲方所有只供本合同劳务作业范围内工程专用,乙方不能作它用或擅自处理(包括边角余料),如有变卖或挪做它用按价值十倍罚款。5、工程用料由乙方按进度计划提前十天报材料进场计划,甲方按审定的计划供应,因计划不准、不及时造成停工,责任由乙方承担。6、甲方提供的材料乙方不得长料短用,私自切割,如实际需要须书面经甲方同意,否则按原价的2~10倍扣款;7、若发生场外材料二次倒运,甲方提供运输工具,人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f8、甲方进出场的施工用建筑材料,周转材料装卸人工费由乙方承担,大型建筑机械发生的人工费由甲方负责。9、本工程之外的施工用材料、设备等乙方必须及时配合装卸,发生的人工费由甲方负责。10、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对机械设备的管理规定做好日常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如有保管不妥或使用不当造成损失、损坏,乙方负责修理或照价赔偿。
十、工程安全和现场文明管理
为了加强工程质量安全和现场文明管理,明确施工要求,进一步完善管理体系,依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定如下细则:1、本细则根据各职能部门对工程质量安全、现场文明的有关规定和甲方对工程质量等级要求作为基数,工程质量严重超标或超过极限的应返工,同时扣除所需增加费用的两倍。对工程质量没有太大影响,方可根据本细则进行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加大处罚金额,作为警告。本细则没有列出的其它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处罚标准,指定本细则只是一种管理手段,应不以罚款为目的,对管理人员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不造成影响、不增加费用、不影响工期的不罚款。2、做到节约用料,对材料不合理使用造成浪费的,或有短料可以用、用长料的,有小料可以用、用大料锯的,可回收利用的材料不回收,扣不合理所用料的一至二倍。3、人为的损坏材料,恶意破坏性拆模、不按项目部要求使用材料的,扣损坏材料身价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