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元规模。(2)大型医疗设备产品。(3)现代建材装备制造业。建设全国新型建材专用装备基地,力争到“十二五”末,力争产业新增100亿元规模。(4)集成式整体墙体。集钢结构、建筑防水、涂装、保温、装饰于一体的建筑部品化产品,力争产业新增50亿元规模。(5)新型金属建材。整合现有资源,发展以钛为基础的钛合金建材制品;金属镁及其深加工为基础的镁合金制品;铝及铝合金建材制品;形成以钛合金、镁铝合金为主、以塑钢、铝镁塑、彩钢为主的金属建材两大系列产品。产业规模达到100亿元。
f(6)光伏建筑一体化产业。结合我省光伏产业发展,加快建设我省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示范工程,开发研究配套技术装备,推进产业发展。力争产业新增30亿元规模。
3.研发项目(1)新能源关键技术项目。新型电池材料产品、靶材及其产品、(2)生物芯片材料产品。(3)高性能纤维增强复合材料。(4)有机液晶材料。(5)有机氟材料、聚碳酸酯、聚氨酯材料。(6)膜材料。
三政策措施
(一)落实责任,齐抓共管成立省新材料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我省新材料产业发展。(二)财政政策利用现有产业发展类和科研开发转化类专项资金,采取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新材料产业重大关键技术研发、重大技术改造和重大科研成果产业化等。积极增取多方资金支持,引导社会资本和民间资本投入,设立我省新型建材发展基金。(三)税收政策落实国家西部大开发鼓励类产业所得税15优惠政策,符合条件
f的新材料企业可依法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新材料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研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对纳税确有困难的新材料企业,经省政府同意,可定期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
(四)融资政策建立多元化投融资体系。鼓励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
加强金融信贷支持力度,引导各类金融机构资金支持新材料产业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新材料产业化项目发行企业债券,鼓励具有实力的新材料企业在国内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融资。
(五)土地政策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用于新材料产业等新兴产业项目建设。对新材料产业重点建设项目,所需用地指标给予优先安排。对事关全省新材料产业发展的重大工业项目,市县应优先安排用地指标,省上给予支持。(六)创新政策整合关中科技资源,培育创新能力,推进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