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当作妻子,故周某不能成为乙的强奸对象C乙行为仅成立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因乙将周某当作妻子,故缺乏强奸罪的故意D乙行为仅成立强奸罪,因乙收买周某就是为了使周某成为妻子,故收买行为是强奸罪的预备行为【答案】BCD【考点】收买被拐卖妇女罪、强奸罪【解析】《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的规定定罪处罚。第四款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并有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据此可知,乙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周某,并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应成立收买被拐卖妇女罪和强奸罪,数罪并罚。90关于事实三的定性,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1年卷二不定项第90题)。
2
fA丙行为是刑讯逼供的结果加重犯B对丙行为应以故意伤害罪从重处罚C对丙行为应以刑讯逼供罪与过失致人重伤罪实行并罚D对丙行为应以刑讯逼供罪和故意伤害罪实行并罚【答案】B【考点】刑讯逼供罪、故意伤害罪【解析】《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本案中,丙是警察,属于司法工作人员,在讯问期间将乙的一只胳膊打成重伤,应成立故意伤害罪,不再以刑讯逼供罪论处,也不能数罪并罚。91关于事实四,下列选项错误的是()(2011年卷二不定项第91题)。A乙构成脱逃罪,丁不构成犯罪B乙构成脱逃罪,丁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C乙离开讯问室征得了丁的同意,不构成脱逃罪,丁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D乙与丁均不构成犯罪【答案】ABCD【考点】脱逃罪、私放在押人员罪【解析】脱逃罪(《刑法》第三百一十六条)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行为。本案中,乙是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其从被关押场所逃走的行为,构成逃脱罪。私放在押人员罪(《刑法》第四百条),是指国家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私自将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非法释放的行为。本罪的犯罪主体必须是司法工作人员,从实践上看,主要是负有监管在押人职责的司法工作人员。本案中,门卫丁仅是一个看门的临时工,不是负有监管在押人职责的司法工作人员。非司法工作人员帮助在押人员脱逃的,应以脱逃罪的共犯论处。因此,应对丁以脱逃罪的共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