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山东省公路养护小修保养管理办法
第一章第一条总则
为了加强公路养护小修保养管理,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路法》、交通部《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公路小修保养工程是指对公路及其设施进行预防
性保养和轻微损坏部分的修补,是公路养护的基础性工作。公路小修保养工程的内容包括:路面、路基构造物、桥涵隧道、沿线设施、绿化及其它附属设施的预防性保养和修补其轻微损坏部分。保养和小修具体工作范围依据《公路养护技术规范》进行界定。第三条公路小修保养工程要结合GBM工程和文明样板路
建设加强养护管理,不断提高养护质量。第四条公路小修保养工程要坚持管理与生产分工、小修
与保养分离的管理模式,并逐步实行招投标制度和工程监理制度。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山东省国省干线公路的小修保养
工程管理,县乡公路可参照执行。
f第二章第六条
组织机构
市公路局是公路养护小修保养管理的业主,负责
小修保养费用的筹集,招标文件编写,标底编制,招投标组织以及养护质量监督控制和考核等工作。第七条县级公路局是市公路局授权的公路小修保养管理
的业主代表,协助市公路局筹集资金和养护招投标工作,主要承担公路养护小修保养工程质量的监督、控制以及计量支付等工作。第八条公路站是公路养护的基层生产单位,在道班合并
的基础上组建而成。第九条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应积极组建企业建制的各级公
路养护公司,充实人员、调整和配备机具、申办养护资质,参与养护市场竞争。第三章第十条计划管理
市公路局根据公路养护里程,依据公路养护小修
保养定额及编制办法,结合两个系统(GPMS和CBMS)运行结果进行资金测算,制定年度小修保养投资建议计划,报送省厅公路局批准执行。
f第十一条
市公路局下达的年度计划要把保养和小修工
程区分开,费用分别下达,实行计量支付。第十二条县级公路局要在年底前对所辖公路编报分项
小修保养建议计划,并报送市公路局核查。第十三条各级公路管理机构要严格执行养护投资计划,
保养及小修工程资金按完成工程量实行每月计量支付。第四章第十四条生产管理
公路养护质量(好路率)是考核小修保养工作
的主要指标,年初逐级下达。各级公路管理机构要根据养护资金和养护质量指标及工程项目,安排落实养护生产任务,实行目标管理。第十五条公路养护保养与小修工程分开管理,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