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事故的目标实现。㈠、土石方开挖及基坑支护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1、土石方开挖及基坑支护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核■土石方开挖施工方案审核
开挖深度≥5m的基坑、须经专家组论证,施工单位应根据专家论证意见,以及已有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周围环境资料以及根据支护结构设计、降排水的要求,确定开挖方案;方案内容应符合有关规程及强制性标准(施工安全篇)有关条文的要求。
土方开挖方案审核内容主要有如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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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土方开挖行走路线、出土口的设计布置;b、土方开挖区域的划分、前后顺序,以及分层开挖的深度;c、土方开挖机械的选择及群机作业的布置和相互间的操作安全;d、对周围的环境、设施和建筑、构筑物的影响;e、土方开挖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核主要有如下方面:①、周边地下管网的摸底、了解、确认,相关手续的办理以及开挖时的保护措施;②、降排水及避免基坑漏水、渗水措施;③、根据设计确定边坡放坡坡度及控制(预防)坍塌的安全措施;④、临边防护及坑边荷载要求;⑤、上下通道的设置;⑥、施工运输道路的布置;⑦、机械化联合作业时的安全措施;⑧、土方开挖变形监测措施;⑨、施工人员安全防护措施等。注:经过专家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其土方开挖的前后顺序,机械行走路线,已在专家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中作了明确规定,监理人员重点检查施工方现场是否严格按此执行。
■基坑支护施工方案审核常用的基坑支护型式有如下几种:●排桩式挡土墙:以某种桩型按队列式布置组成的基坑支护结构。●地下连续墙:用机械施工方法成槽浇灌钢筋混凝土形成的地下墙体。●水泥土墙:由水泥土桩相互搭接形成的格栅状、壁状等形式的重力式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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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土钉墙:采用土钉加固的基坑侧壁土体与护面等组成的支护结构。●土层锚杆:由设置于钻孔内的钢筋或钢绞线与孔内注浆体组成的受拉杆体。●其他还有钢木支撑、钢板桩围堰、旋喷墙等支护型式。a、基坑支护是基坑施工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基坑深度超过5m(含5m)时,须经专家组论证,施工单位应在专家论证意见及专项支护设计的基础上完善基坑支护施工方案。(1)、以下在专项施工方案中应明确或专项施工方案需专家组论证时已有专家组论证确认的情况:①、支护结构的选型应考虑结构的空间效应和基坑特点,选择有利支护的结构型式或采用几种型式相结合。②、当采用悬臂式结构支护时,基坑深度不宜大于6m基坑深度超过6m时,可选用单支点和多支点的支护结构。地下水位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