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2)、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3)、悬挑式脚手架工程。(4)、吊篮脚手架工程。(5)、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6)、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6、拆除、爆破工程(1)、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2)、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7、其他(1)、建筑幕墙安装工程。(2)、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3)、人工挖孔桩工程。(4)、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5)、预应力工程。(6)、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b、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需要进行专家论证)1、深基坑工程(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边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
5
f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1)、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
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2及以上。3、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
工程。(2)、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其中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其中设
备的拆除工程。4、脚手架工程(1)、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2)、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3)、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5、拆除、爆破工程(1)、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2)、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液)体或粉尘
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3)、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4)、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6、其它(1)、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6
f(2)、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3)、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4)、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5)、采用新技术、新工程、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7
f二、工程概况及专业工程特点工程名称永丰余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