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1-2倍开挖深度范围内的需
要保护的物体均应作为监控对象。4基坑监测项目的监控报警值应根据监测对象的有关规范及支护结构设计要求
确定。5各项监测的时间间隔可根据施工进程确定。当变形超过有关标准或监测结果变
化速率较大时,应加密观测次数。当有事故征兆时,应连续监测。6对监测结果进行分析,严格控制其发展变化动态,并将监测结果定期通报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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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部门。7基坑开挖监测过程中,应根据设计要求提交阶段性监测结果报告。工程结束时
应提交完整的监测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a工程概况;b监测项目和各测点的平面和立面布置图;c采用仪器、设备和监测方法;d监测数据处理方法和监测结果过程曲线。㈢、模板及其支撑工程安全监理细则1、模板及其支撑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核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均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对于高大模板工程、水平混凝土的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的,以及施工荷载大于15kN,或集中荷载大于20kN的模板支撑系统尚须经专家组予以论证。施工单位应根据专家论证意见完善施工方案。在向监理提交施工方案时,应将专家论证意见附于其后。监理方应进行严格审核,审核确认后报建设单位审批,现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施工方案中的要求,监管落实高大模板工程施工。方案中的设计计算及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符合强制性条文的要求,并应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对缺少安全技术措施或不符合强制性条文要求的应提出监理审核意见,要求重新编制或补充完善。模板及支架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新浇混凝土自重、侧压力和施工中产生的动荷载及风荷载。各种材料模板的制作,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模板支架材料宜采用钢管、门型架、型钢、塔身标准节等。模板支架材质应符合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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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关技术标准的规定。模板支架底部的建筑物结构或地基,必须具有支撑上层荷载的能力。当底部支撑
楼板的设计荷载不足时,可采取保留两层或多层支架立杆(经计算确定)加强;当支撑在地基上时,应验算地基的承载力。模板支架立杆底部应设置垫板,不得使用砖及脆性材料铺垫,严禁在未经处理的回填土层上搭设模板支撑。
各种模板的支架应自成体系,严禁与脚手架进行连接。并应在支架的两端和中间部分与建筑结构进行有效可靠的连接。模板支架立杆在安装的同时,应加设扫地杆、水平支撑,立杆高度大于2m时,应设两道水平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