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与施工项目及范围不相适应,超限使用的,或未经有关国家部门检验合格,证件不无效,未定期复审,或未经过项目部检测、验收合格后进场施工的,或设备工具存在隐患不及时整改投入使用的,罚款500元次台设备,并要求分包队对以上机械停止使用,限期进行整改。21213项目部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不进行检测的,或不做好检测记录的,或擅自乱拉电气线路的罚款100元处。21214作业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设施、标志和警告牌,未经项目部安全、环保管理人员同意擅自拆除、更动的,责令恢复原状,处以500元项次的罚款。拆除后无法恢复原状的,处以以上安全设施造价的23倍的罚款。隐患整改:21215不严格履行分包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检查制度,对所分包的施工项目及其办公区和生活区进行日常检查的,或无检查记录的罚款100元天、未进行定期检查的,或无整改记录的罚款300元次、未进行专项、季节性及节假日等形式的检查的,罚款500元。对于项目部组织的检查活动及安全例会,分包队现场负责人不及时参加的,罚款300元次对安全例会中所提出的隐患不能限期整改,且未将整改结果报项目部验收的,罚款300元项次。21216对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不认真检查,发现隐患不立即停止施工落实整改,就进行施工的,罚款500元项次。日常管理:21217不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管理台帐的,在限定期限内不按要求完善台帐的,罚款500元,超过限定期限仍不能完善台帐的,罚款100元天。不按有关规定配备一定数量的专(兼)职安全员配合项目部进行有关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或现场专(兼)职安全员不能履行安全职责的,罚款500元。
f21218应建立安全、环保值班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环保监控。白天和夜间现场施工中及台风期间,不设专人值班,项目部管理人员无法与之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作的,罚款500元天。设值班人员脱岗的,罚款200元次;未做记录的,罚款100元天。针对性现场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关键环节、施工部位不设专人进行安全监控的,罚款500元。21219不开展班前安全训话活动。分包方现场负责人或专(兼职安全员)不能针对分部分项施工项目、重大危险源及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和职业病防护等情况进行健康安全、环保班前训话教育的,罚款500元次。21220不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及环保教育会议的,罚款500元次,作业人员不参加会议。罚款100元人次;212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