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汇编
兴文县万寿镇兴龙煤矿二零一八年一月
f目录
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2二、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9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12四、职业病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和培训制度14五、职业病防护设施管理制度18六、职业病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制度20七、职业病危害日常监测及检测、评价管理制度22八、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25九、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28十、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报告制度32十一、职业病危害防治经费保障及使用管理制度34十二、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36十三、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管理制度38十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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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加强对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管理,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提高矿井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等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规定了从矿井领导到各职能科室以及生产单位在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中的职责,明确了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凡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生产单位,将以本制度追究其责任。
二、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人事、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三、各单位和人员的职责(一)领导小组的职责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身体健康与职业安全,煤矿主要负责人对本矿职业卫生工作全面负责是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2、按照有关规定,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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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及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3、定期研究、总结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计划和落实情
况,主动听取职工对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职业危害防治办公室等部门及时处理和解决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4、定期召开职业卫生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审核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5、组织建立、健全矿井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体系。6、监督矿井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