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如有部分学员对培训不满意,双方共同协商解决的办法。
四、乙方权利及义务1、乙方为培训服务的提供方,负责对甲方培训班进行授课,并尽职尽责保证课程顺利进行。2、乙方收到甲方培训邀请及双方沟通后,应提前将讲师真实背景资料及培训课程内容资料发给甲方,供甲方用于课程招生宣传使用,并保证讲师个人资料的真实有效性。3、乙方负责在开课前一周提供给甲方完整的电子版学员讲义,供甲方准备复印给培训学员上课使用;如讲师授课所用的讲义资料有修改或增补,乙方应把修改后的版本在结束授课后3天内提供给甲方。4、乙方应提前到达培训场所,并准备好授课所用的培训讲义、资料和笔记本电脑;5、乙方应根据甲方所订的培训时间表,适时控制培训进度,并保证课程内容顺利完成;6、乙方讲师以甲方专业培训讲师的身份授课,并在培训过程中只能以甲方的立场进行授课或宣传,甲方负责客户后期相关培训的跟进,受训对象为甲方的客户,乙方不得对甲方的客户进行利益侵害。7、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在培训结束后,对受训学员针对培训的相关问题进行解答,以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必要及简单的售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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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五、关于后续合作:1、培训结束后,在双方合作满意的基础上,双方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甲乙双方有维护对方知名度的责任,并允许对方在对外宣传报导中提名。2、针对后期的培训活动,双方应另签署协议以再次明确双方的权利及义务,或以培训确认书的形式确定合作细节;如果没有则按此协议执行。
六、违约责任:1、乙方如不按时授课、或授课内容严重偏离原订培训计划,造成甲方培训损失的,甲方除有权利不支付培训费用(预付款退还甲方)及其他应当报销的费用。2、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培训费用,逾期未支付的,应当向乙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的计算标准为每延期一日,支付培训费用的05。
七、本协议一经签订,任何一方不得单方终止本协议,否则违约方应当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00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由于重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造成任何一方违约,均不在赔偿责任之列.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相关司法机构进行仲裁解决。
九、本协议有效期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合同执行当天结束。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传真件有效。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电话:传真:代表签字签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