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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
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撑。一个民族,没有振奋的精神和高尚的品格,不可能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在五千多年的发展中,中华民族形成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青年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承担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任务。学校则应义不容辞的承担起弘扬和培育青年学生民族精神的历史重任,现将我校开展第一个“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月”活动安排如下:一、指导思想:我校深入贯彻北海市教育局转发的《关于做好2009年“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成果展评和纪念我国校外教育事业60周年交流活动的紧急通知》精神,将开展“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系列活动作为学校教育教学的一项重要任务,积极筹备,把学校的各项工作与此活动相互结合,在师生中展开教育思想大讨论,从而促进学校德育工作及其他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进一步激发学生的“爱学校、爱家乡、爱祖国”的热忱,促使学生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培育学生“刻苦学习、自强不息、德才兼备、勇担重任”的精神。二、组织机构:组长:梁春忠副组长:伍圣友朱易海刘勇组员:付小秋罗鸿烈黄建华庞军杨兴瑞杨廷昆李亭严广虹肖方明唐静陈秋明陈兴莲郑刚海洪绍伟三、活动安排:(一)积极组织、大力宣传充分发挥学校主课堂、主阵地、主渠道作用,以校园广播、板报墙报等宣传媒体,对学生进行有关“弘扬民族精神、立志报效祖国”的宣传,在广大师生中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在“九一八”事件78周年纪念日前后,对学生进行“勿忘国耻、振兴中华”的教育;在9月20日“公民道德宣传日”期间,大力加强“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教育;在“敬老月”中,积极开展“尊老、爱老、敬老”的中华传统美德教育;开展“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月活动”的主题班会、团队会。(二)分工明确、认真落实1、通过升旗仪式由校长向全体师生发出号召,在师生中树立必须把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作为文化建设极为重要任务的意识,让学生自觉树立爱国意识,培养自身完善的人格修养,将爱祖国真正地贯彻到对平时的日常生活中,并作为自身行为的规范和约束。2、认真抓好“唱响国歌”工作。从“升国旗、唱国歌”开始,要求全体教职员工在每周的升旗仪式上与学生一起高唱国歌,同时各班级要认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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