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会议推选产生,选举委员会组成后要报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实施工作指导小组备案,并及时张榜公布(村委会第一号公告)。村民选举委员会行使职责至上一届村民委员会向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交接工作结束时终止。2、选民登记(1)确定选民资格按照“选民资格一经确认,长期有效”的办法,本次实施村换届选举选民登记工作,在上一届村委会换届选举登记的基础上采取“四增”、“四减”补充登记的办法进行登记。“一村两大”人员作为特殊情况,在本人提出申请、户籍所在地出具未登记的证明,并经工作所在地选举委员会同意的情况下,可在工作所在地的村进行登记。(2)登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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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①公布选举日和选民登记日(选委会第一号公告);②确定和培训选民登记员;③明确登记对象;④造册登记;⑤审核和确认选民名单;⑥公布选民名单。造册登记的选民名单,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审核确认后,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在选举日20天以前张榜公布(选委会第二号公告),并颁发选民证。3、提名确定候选人(1)村民委员会组成人员及职数设置实施村民委员会成员由5人组成,设主任1人,委员4人。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女性成员,成员之间不得有近亲属关系。村委会所设职位和职数应向村民张榜公布(选委会第三号公告),为有选举权的村民按职位和职数的要求提名候选人做准备。(2)候选人的条件应在提名确定候选人前予以公告(选委会第四号公告),以便选民提出自己满意的人选。(3)候选人提名确定方式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由有选举权的村民按照“等额提名,差额原则,多数确定”的方针,以一人一票、无记名投票的“海选”方式直接提名产生。在操作方法上,原则上采取以村民小组设立投票站预选的方式进行。其主要程序为:①公布投票站投票的方式、时间和地点(选委会第五号公告)。②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推举投票站的工作人员(每个投票站至少3人)和中心投票站的唱票、计票、监票员。③投票站投票。村民在提名候选人时必须填写统一的《村委会选举预选票》。选民提名的候选人数不得多于应选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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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④集中票箱,在中心投票站召开村代表会议计票。⑤采取“相对多数”(以得票多少)、差额的原则,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一人同时被提名主任和委员职务候选人时,按提名人数多的职位确定其候选人身份。主任正式候选人比应选名额多1人,委员正式候选人比应选名额多13人。候选人资格审查。依照村委会组织法、选举条例的有关规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