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XXX200X
桐乡世贸中心商铺认购协议书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桐乡世贸中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讯地址:桐乡市世纪大道235号电话:057388588888
配合办理有关手续。(1)一次性付款客户,按合同金额不计息回购。甲方将在接到《回购申请》之日后的30个工作日内按《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中的铺位销售金额不计息原额退还乙方。乙方前期一次性收取的24租金,甲方不予追索取,作为乙方的投资回报。(2)对按揭付款客户,按合同首付款加上月供款总额回购。甲方将在接到《回购申请》之日后的30个工作日内按《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中的铺位,首付款加期间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护照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的月供款退还乙方,乙方前期一次性收取的24租金,我司不予追索取,作为购铺人的投资回报。七、乙方在签订本认购书后,甲方将按照由乙方确认的联系方式告知乙方签约日期,乙方须在收到签约通知三日
内,持本认购协议书及定金收据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与甲方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补充协议,逾期视为乙方违约,自动放弃购买权,甲方有权在不另行通知乙方的情况下自行安排另行出售该房产,乙方所付定金不予退还。如甲方在上述约定期限内未经乙方同意而与第三方另行订立该房屋的买卖合同,则乙方有权要求双倍返还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自愿认购桐乡世贸中心商铺达成如下协议:一、乙方认购的商铺为桐乡世贸中心为准)。二、该商铺建筑面积单价为三、乙方选择第元平方米,总房价款为人民币¥元。层区号,暂定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以最终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
定金。八、在签订本认购协议书前,乙方已知悉并同意遵守甲方《桐乡世贸中心认购须知》及《桐乡世贸中心商铺委托经营书》的内容。九、甲、乙双方约定,以本认购协议书载明的通讯方式为双方联络方式,如有变更,需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对方仍按原通讯地址寄发相关文件,并视为有效送达,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受送达方自行承担。十、本认购书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自乙方付齐定金、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后,本认购协议书自动终止。
种付款方式,并同意按甲方的以下要求执行:
1、一次性付款,在双方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日付清全部房款;2、按揭贷款,首期款应于双方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当日付清,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总房款的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