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及时对电梯定期检验中发现不合格项目进行整改,并在整改期限内将整改结果书面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反馈,不得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六、电梯停用1年以上或者停用期超过下一次定期检验日期的,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封存电梯,设置警示标志,并在15日内到负责该电梯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力求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停用手续。七、电梯使用年限达到15年时,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委托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安全性能技术评估,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提出继续使用、维修、改造或者报废的意见。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法修复或者无改造、维修价值的电梯,电梯产权所有者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在报废后15日内向负责该电梯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及时对报废电梯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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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取有效措施,防止电梯投入使用。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相关工作,应当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履行下列职责:
1对电梯召唤按钮、指示信号、风扇、照明、紧急报警装置、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等进行日常巡视检查,记录电梯日常使用状况;
2检查电梯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确保齐全清晰;3妥善保管电梯钥匙及其安全提示牌;4发现电梯运行事故隐患需要停止使用电梯的,应当作出停止使用的决定,并且立即报告电梯使用单位责负人;5接到故障或者事故报告后,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组织救援;6制定和落实电梯的定期检验计划;7实施对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的监督,对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签字确认;
电梯安全操作规程
为保障本单位电梯安全使用,特制定本规程。电梯、自动扶梯和杂物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及乘用人员在管理、使用电梯、自动扶梯、杂物电梯时应严格遵守本规程。
一、一般规定1每日投入运行前,应由管理或者操作人员开启钥匙,并进行空载运行,在确认设备运行无异常情况时,方能正式运行。2多班制运行时,管理或操作人员在上下班前后应办理交接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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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禁止装运易燃易爆危险品,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经安全管理部门同意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4禁目超载运行,电梯无超载限制功能时,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限制进入轿厢人数或货物重量。
5有司机和有、无司机二用电梯,操作人员在离开电梯前应将电梯停在正常层站,使电梯处于停止或自动状态,锁好操纵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