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全
体出资人同意其退伙的,依照其在退伙时在该项目中实际份额的70
结算,其退股前该项目产生的债权债务任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
f任。七、经营与管理
本项目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经营管理,以下事宜由三方协商一致方可执行:
(一)决定本项目部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审议批准项目部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三)审议批准项目部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四)对项目部增加或者减少资本作出决议;(五)对发行增、减项目部资本作出决议;(六)对出资人向共同出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甲方的日常职责是:
乙方的日常职责是:
丙方的日常职责是:
本项目部各出资人每月应至少组织一次全体会议,个别出资人不能参加会议的可适当延期三至五天或以视频、电话、邮件、传真等方式传达会议内容、出资人意见、会议决议。
八、权利与义务出资各方均有权对项目部的经营管理提供建议、意见和具体方案、
其他出资人应在七个工作日内认真评审意见、建议及方案的合理性并给予答复,对于具有可操作性的,应予以采纳并决议实施。
出资各方均对项目部财务账目享有查阅、审核的权利,但未经其他出资人允许不得私自复印保存。
出资各方有权依照出资份额和分配程序分享项目部盈利,其他出资人拒绝向其分配的,其有权催告拒绝分配人在三日内向其分配,否则有权解除本项目合伙协议书,并要求其他出资人以其原出资额的的双方退还出资。
甲方应每年一月份就项目部运营出具一份包括财务状况、市场状
f况、债权债务状况、人力资源状况等在内的全面性的项目部现状分析以供共同出资人了解。
甲、乙、丙各方依照其在项目部的工作内容、强度领取相应补贴,其中甲方补贴为每月元、乙方补贴为每月元、丙方补贴为每月元,以上三方的补贴不计入盈利分配。
如因项目发展须向第三方借款增加资本的,借款数额在100万元以内由丙方负责借款的利息偿还;借款数额超过100万元则超过部分利息由甲、乙、丙三方共同按比例承担。
甲、乙、丙三方保证该项目成立、运行期间以丁方名义造成的一切债务由甲、乙、丙共同承担;丁方在有足够证据证明该项目部存在违法行为,经营行为存在重大风险时,有权要求立即停止该项目部的运行。
如因甲、乙、丙经营该项目原因泄漏丁方商业秘密、造成丁方商业信誉受损等情形的,丁方有权依照该项目出资总额的10为标准作为赔偿金。
该项目以丁方名义与受聘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的,如发生任何劳动合同索赔事件,均有甲、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