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订安全措施,并严格执行,严禁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各类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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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管理制度汇编》
4、巷道失修统计管理制度:全矿管理人员和通风科所有人均有义务观查汇报巷道失修情况,通风科测风员必须每月汇报巷道失修情况及通风状况。5、巷道贯通前,通风科和施工单位合作必须作好系统调整前的准备工作,施工单位制订的贯通技术措施必须包括通风系统有关内容,并经通风科审批,贯通后通风科及时调整通风系统。6、通风科负责通风系统图、矿井避灾系统图(火灾、瓦斯或煤尘爆炸、水灾)、注浆防火、防尘系统图的绘制,并及时修订和更换。7、矿井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全矿井反风演习,反风演习结果及时上报有关部门,主要通风机和地面反风设施由机电队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井下反风设施由通风队负责,并均有记录可查。8、通风科参与矿井新水平、新采区和新工作面通风系统设计,参加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会审和涉及通风有关作业措施的审批,参与《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编制和实施。9、通风科每旬至少对全矿井下全面测风一次,并形成报表,旬报次旬3日内、月报和季报次月5日内完成,遇节假日顺延,由有关人员审阅签字后上报。10、局部区域通风系统调整由通风科拟订方案,报总工程师审批,通风科长负责组织实施。采区、矿井一翼及其以上范围内通风系统调整,由通风副总主持拟订方案。11、通风技术例会制:通风科定期召开通风技术例会,主要分析通风系统存在的问题,商讨解决事宜。参加人员有总工、通风副总、通风科长、技术主管、技术员、测风员。与会相关人员不得缺席,会议由通风科长负责召集。
第三章
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1、贯通前,由施工单位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通风科技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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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管理制度汇编》
编制贯通时调整通风系统安全技术措施。由总工程师组织生产技术、通风、安监、机电等有关部门审批。经总工程师批准,报生产科、安监科、通风科备案。2、掘进巷道距贯通点50m前,其它巷道距贯通点20m前,(对头掘进的两个掘进工作面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的掘进,保持正常通风),地测部门向调度室、通风科、生产技术部、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通风矿长助理、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下达贯通通知单,通风科必须事先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3、接受与处理透窝通知单通风科接到通知单应及时做好登记,透窝通知单由通风科长接收,其它领导接收时,必须弄懂通知单内容(简明扼要地说明透窝方式与通风系统调整办法等),并迅速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