料、学科背景、综合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申请人应向复试组作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复试一般安排在4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在初试后,登陆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院网页查看。届时各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将会通知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参加复试考生缴纳复试费事宜按当年有关规定执行。
3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考试时还须加试政治理论课(含自然辩证法、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和两门所
f报专业硕士学位必修课。加试科目在准考证上通知。
八、录取
根据考生本人提供的报考材料,德、智、体全面衡量,在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基础上,按照复试成绩择优录取。
九、体检
复试时由医学部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考生需事先准备一张一寸照片办理体检表。
十、报考费用
考生的报名费、体检费、复试费和考试期间食宿费等均由本人自理。
十一、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
北京大学医学部为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奖学金包括生活补助部分和冲抵学费部分(15000元年)。一等奖学金金额为36600元学年,二等奖学金金额为29400元学年,
f三等奖学金金额为15000元学年。人事档案转入学校的博士研究生在基本学习年限内全部享受学业奖学金。每年各学院(部)根据奖学金评定办法动态评定学生的学业奖学金等级。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的博士研究生、已获博士学位后再次报考博士研究生的人员以及其它经特别说明的研究生教育项目招收的研究生不能申请学业奖学金。
3.助学金包括助研、助教、助管三类,各岗位根据工作情况发放相应津贴,99%的博士生可获
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的博士研究生其助学金由导师视具体情况自行确定。
十二、学费
未获得学业奖学金的博士生须缴纳学费,15000元学年。
十三、就业
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研究生,毕业后应回原单位工作或自谋职业,学校不负责就业派遣。如原为在职人员,在学习期间发生原单位由于撤销、合并不能接收,由学生自谋职
f业。其他研究生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
十四、违纪处罚
如发现考生有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五、特殊说明:
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结束后,将在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院网页公布北京大学医学部接收推免生情况,请予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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