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成员国:即被让渡的那一国代表将利用剩余时间进行发言,让渡给其它任何成员国的时间仅可被用于宣读草案。让渡给评论:欲评论的国家举牌,由主席随机选择另一位代表利用剩余时间对发言做出评论,被评论的代表无权继续发言。让渡给问题:欲提问的国家举牌,由主席随机选择另一位代表对发言代表提出一个问题,该问题不占用剩余时间,被提问的代表将只被允许在剩余时间内回答这一问题。当被提问代表结束回答后,如若让渡时间仍有剩余,可由主席随机确定另一位代表继续提问。直至让渡时间用尽。经由让渡所剩余的时间不可二次让渡。动议阶段不存在让渡时间的问题,仅在草案陈述阶段可让渡时间。让渡时间不可小于10秒。注:所有代表发言完后都需告知“发言完毕”,在此后的发言中均需遵守本规则B动议定义:动议是指在场代表向大会提出的改变会议进程的方案。在本次大会中,仅存在口头动议。代表提出动议前,须经过大会主席允许后方可提出口头动议,若该动议符合大会议事规则大会随即开始表决若该动议不符合大会议事规则,则该动议将被主席驳回。(在此后的说明中,动议可作为名词或动词)动议说明在本次“模拟联合国”大会上,动议是各代表国除阐述草案外寻求发言机会的主要方式,每次动议均需要表决,与会代表国简单多数同意的情况下动议才可通过。动议内容1有组织的核心磋商定义:有组织的核心磋商是指提出一个有“磋商主题,磋商时间,进行磋商的国家”的讨论,表决通过后(简单多数),会议进入有组织的核心磋商。例如:我代表中国代表团动议一个持续5分钟的;涉及中国、俄罗斯、美国的关于贸易摩擦问题的一个有组织的核心磋商。规定:有组织的核心磋商最长时间为10分钟,每个国家每次发言时间不得超过30秒或平均时间(动议的时间参与磋商的国家数)中的最长时间。提出动议的代表国在主席宣布“动议通过,请某国代表发言”后方可发言,其它国家在该国发言之后如有补充或异议,请举国家牌,此时由主席随机确定下一位发言代表。未发言的或者已经发言的代表国可以借机陈述意见。在有组织的核心磋商期间,未被涉及的代表国不允许参与讨论、提出动议,只能通过传递意向条的方式与主席及其他代表国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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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草案宣读结束后,动议的总次数不得超过5次,动议成功次数不得超过3次。2自由磋商定义:自由磋商是指提出一个有“磋商时间”的讨论。表决通过后(简单多数),会议进入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