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整改后需要复检的首次复检按收费标准的30计收,第二次复检按收费标准的60计收。
f第十条受检单位要求检验机构在双休日进行检验的,加收10的检验费,在法定节假日检验的,加收15检验费。第十一条中小学、托儿所、幼儿园、孤儿院、敬(养)老院使用的特种设备各项检验收费一律按标准的50收取。第十二条产品设备价是指含增值税在内的产品价格。工程总造价包括产品销售价和施工工程费,不包含设备运输费、装卸费和易损件备件费。安装工程费包括设备本体、保温(锅炉的砌筑)、电器仪表和水处理系统工程施工费和辅材费。第十三条检验检测收费标准中涉及加收的,一律以规定的收费标准为基础计算。第十四条检验检测费成本开支范围:检验用房维修费仪器设备折旧费、材料费和维修费用;检测交通工具、油料、维修和养路费、路桥费、差旅费;检测检验人员的工资、补贴及社(劳)保福利费;检验检测人员的培训考核费;检测检验所需业务费用,包括检验检测合格证、牌照、档案材料印刷等费用;检验检测的管理费用;检验检测工作需要的其他费用。第十五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按照《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福建省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到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有关手续,进行收费公示,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收费应全额缴入国库,其他检验收费应全额缴入财政专户,并自觉接受价格、财政部门的监督。第十六条本办法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省内既往涉及特种设备检验收费的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一律废止。
f附件
特种设备检验收费项目和标准
第一部分承压类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一、锅炉检验收费标准(一)工业锅炉产品制造过程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产品名称种类蒸汽锅炉D<4th蒸汽锅炉D≥4th热水锅炉Q<28MW热水锅炉Q≥28MW收费标准(元台)(按受检产品设备价)07%05%07%05%
(二)工业锅炉、电站锅炉安装过程、改造过程、重大维修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类型蒸发量TH整组装锅炉D≤11<D≤22<D≤44<D≤66<D≤1010<D≤20D>20电站锅炉≤35≤75≤130≤220≤400≤670≤1000≤2000300(立式、电锅)350(卧式)350(立式、电锅)750(卧式)1300安装工程费的4%,但不低于1800元安装工程费的4%,但不低于2500元安装工程费的4%,但不低于3500元安装工程费的4%,但不低于5500元135095085075065055055045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