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公开或多次公开。
五、党务公开的形式和时间(一)主要形式。针对不同内容确定公开的具体形式、范围和时限。一是适宜在党内公开的,通过有关会议、下发文件、定期通报及电话等形式公开内容。二是适宜对全社会公开的,可通过互联网、党务公开栏、报纸、办事指南等形式公开。三是通过公告、简报进行公开。(二)时间要求。党务公开的形式和时间应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主要分以下几种情况;1长期公开。即党务工作有关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序、管理制度、审批事项、办事机构、经办人等具有长期性、固定性的内容;2定期公开。即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公开。3分期公开。即动态阶段性的工作,根据进展情况分期逐段公开。4即时公开。即临时性工作根据当时情况随时公开。六、党务公开的相关要求1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党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成立市政府办公室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党组成员、办公室副主任王晓寒同志任组长,曾亦之、李昌清、周海波、肖莉君同志为成员。曾春燕同志为党务公开直接责任人。2加强监督检查。根据工作实际,由党组织推荐12名党务公开监督员,对各支部的党务公开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党务公开期间,由党务公开工作直接负责人收集意见和要求,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和个人,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进行再次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
f3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党务公开作为加强党的民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一项长期任务和系统工作。为此,应建立健全党务公开经常性工作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推动党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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